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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合作发展处(校友工作办公室)工作职责

    发布日期:2024-09-18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一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,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年度工作计划,组织制订服务地方、产业管理、校友、基金会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    二、负责合作共建与服务地方工作。加强与地方政府、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交流,统筹校地校企合作工作;负责各类对外合作、共建、咨询服务等方面的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;负责学校对外合作协议的制订和归口管理,监督后续落实及考核工作。

    三、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。建设和管理校友联络处,搭建校友交流与合作发展平台。指导省、市、地、二级学院校友组织建设。做好校友工作信息化建设,统筹做好校友返校接待、校友事务咨询、校友走访,组织策划校友活动。

    四、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常工作。统筹教育基金运作,制定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,组织开展筹资活动,管理监督捐赠资金和基金项目的立项、审核及实施。

    五、负责学校产业日常管理工作。规划学校校办产业整体发展方案,草拟、修订学校产业管理制度,对学校公司运营状况进行统计、分析、上报,做好校办企业改革、监督、管理等工作。

    六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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